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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达(002527):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同意由董事会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海尔卡奥斯工业智能★。监事会对本议案审议结果如下★:1 (4)根据要求制作、申报本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并根据审核部门的反馈意见和审核意见,回复相关问题、修订和补充相关申请文件; 10、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1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本次发行结束后因上市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结束后的转让将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深交所的规则办理★★★。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同意由董事会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1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4)。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海尔卡奥斯工业智能,发行对象拟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1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3)。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分红,N为每股送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1★★★。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同意由董事会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152,504,097股,未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3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1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同意由董事会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1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公告编号★★★:临2025-012)。 (5)在本次发行股票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同意由董事会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发行完成后,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本次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确定发行数量、发行时机★★、发行起止日期、终止发行★★★、具体认购办法等与本次发行方案有关的一切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1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上海新时2025 公司本次发行方案的有关事宜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后★,将按照有关程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报,并最终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方案为准★★★。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及本次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并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定。 (9)除涉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其他与本次发行股票相关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修改★★★、补充、签署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10)本次授权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3)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国证券监管部门对于发行股票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对本次发行股票的具体发行方案及预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在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公司将在注册文件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1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终止前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1)。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价格为7★★★.99元/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八十(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表决结果:票同意,票弃权,票反对;同意由董事会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同意由董事会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为1,218,507★★★,735.03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同意由董事会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同意由董事会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同意特定对象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议案》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股份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或要求的,从其规定或要求。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同意由董事会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照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资格、条件的要求进行逐项认真自查和论证,认为公司符合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各项条件和要求。 (1)决定聘请本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和股东大会决议,制作、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股票相关的所有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协议、承销协议、其他中介机构聘用协议等;2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和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一致审议通过如下议案:1★★★、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前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2025年2月14日,青岛海尔卡奥斯工业智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尔卡奥斯工业智能”)与纪德法、刘丽萍、纪翌签署《关于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关于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之表决权委托协议》《关于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之一致行动协议》,本次协议转让及表决权委托★、一致行动安排完成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海尔卡奥斯工业智能★★,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海尔集团公司★★★;同日,海尔卡奥斯工业智能与上市公司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拟认购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基于此★,经公司与相关各方的沟通及审慎论证★,公司决定终止前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公司目前各项业务经营正常,本次终止前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2月14日(周五)上午11:00在上海市嘉定区思义路1560号综合楼四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6)根据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完成情况★,修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以反映本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新的股本总额及股本结构,并报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核准或备案★,及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1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提请2025-020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公司及投资者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拟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专项存放、管理和使用。在本次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将尽快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开户银行签订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监管★★★。 表决结果:票同意,票弃权★,票反对;同意由董事会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5年2月12日以电话的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方启宗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的监事3名,实际出席的监事3名。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1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5)。 |